
理事会
委员会政策
监督委员会应由普通成员的代表组成,人数在5-11人之间。一个公司仅作为一名代表,可由其公司的另一名成员作为代表。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全体代表大会选定,任期为两年。任期过后,这些成员有资格重选连任。任何分部的主席都将被自动任命为监督委员会的成员。
万一出现空缺,监督委员会有权暂时代替其成员。最终的成员替换由下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选定。
国际锰协会主席或主席任命的执行委员会成员负责掌管监督委员会。该委员会受权对协会的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。在主席或至少两名成员的要求下,委员会应召开会议(如有必要)。
决议
只有获得多数投票,决议方可通过。只有在三分之一的委员会成员出席的情况下,决议方可生效。
监督委员会应通过常设或临时委员会来为其工作任务提供帮助。同时监督委员会有权决定设立其它委员会,并任命委员会的主席。常设委员会主席的任命期为两年,任期过后,该主席可再度获得任命。临时委员会主席的任命期与该委员会的持续时间一致。
Andrea Cornwell
个人简介
Andrea Cornwell是新加坡南32公司的通碳钢、能源和货运项目经理。她领导着诸多全球性专业团队,在冶金煤、能源煤、锰矿、合金和货运方面提供服务。她有着25年的大宗商品营销和销售经验,主要来自淡水河谷、英美资源集团、壳牌和必和必拓。她是澳大利亚人,但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全球公民,她在东京、伦敦和新加坡也有着居所。Andrea同时也是新加坡矿业和资源行业的创立理事和女性总裁。她是矿业行业包容性和多样性的倡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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